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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週歲屬於童工嗎

勞動保障 閱讀(2.37W)

2021年16週歲屬於童工嗎

16週歲屬於童工嗎

不屬於。首先需要明確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從事勞動的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不屬於童工。

勞動法》稱之為未成年工。任何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童工都屬於非法用工。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而用人單位錄用年滿16週歲的未成年工則是法律允許的,屬於合法用工行為,因此你不用擔心。但你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對未成年工予以特殊保護的有關規定。比如,《勞動法》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且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對使用童工的處罰標準有哪些

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被送回原居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醫療終結後,經縣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用工單位或者個人一次性發給4000元到6000元殘疾補助費;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16000元補助費;童工死亡的,發給童工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400元喪葬補助費和16000元到20000元的一次性經濟賠償費。

對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每使用一名童工,處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對違反《規定》使用童工並造成童工工傷死亡的單位或者個人,每死亡一名處以20000元的罰款。

使用童工是犯法的,但是已經滿實十六週歲不是童工是未成年工,是可以使用的,不是違法行為。但是在用16週歲的未成年工是需要到社會勞動部門進行備案的,並且不可以要求未成年工加班,每天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