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準的懷孕調崗申請書怎麼寫?
崗位調動申請書主要應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
1、標題,“崗位調動申請書”
2、申請書接收部門稱謂,通常為人事部門或單位領導
3、申請書正文正文內容可包括以下5部分:
(1)簡單談下自己之前在現崗位的工作情況、工作熱情和對本單位的熱愛。
(2)說明你覺得現在這個崗位不適合你的理由,注意要有說服性。或者是你在這個崗位面臨的難處。
(3)談談自己想調到那個崗位,並說明原因。
(4)再次表達自己努力工作的態度和決心,並對領導之前的幫助聊表謝意。
(5)表達請領導考慮自己的申請的意願。
4、落款 落款可包含二方面內容
(1)敬語(此致、敬禮)。此部分也可省略。
(2)申請人、申請時間。(非常重要)
二、懷孕女性享有哪些勞動權益?
1、《勞動法》第六十一條,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2、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3、在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用人單位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4、女性懷孕的可以休90天產假。
三、違反計劃生育是否享受產假?
可以享受產假,但是不能享受產假期間的相關待遇,這裡需區分產假與產假待遇這二個不同的概念。
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當無條件的批准。國家規定產假90天,目的是為了能夠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只要有生產的事實,就應當享受90日的產假。
但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產假期間不能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員工一樣享受產假期間的相關待遇,包括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產假工資。
懷孕不意味著必須要調換工作崗位,如果該職工原來的工作就相對比較輕鬆的話,那也沒有必要專門申請公司調崗了。反之,如果有些工作崗位具有輻射性,孕婦肯定不適合在這樣的工作崗位上繼續自己的工作的。對於孕婦提出來的合理的調崗申請,公司應該結合實際情況考慮調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