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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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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主要有哪些

企業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主要有哪些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勸阻、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果發生事故要正確、果斷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裝置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清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二、職工什麼時候需支付違約金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規定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規定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勞動合同法對於違反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金的數額並沒有具體規定,這說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約定,但是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也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公平原則。可以約定勞動者在離職後一段時間不得到同類的公司就職。但最多不得超過兩個月,離職後原用人單位需按月向勞動者支付不能到同類單位任職的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不算違約。

職工在從事生產的過程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安全問題,而並非是為單位創造多少的經濟價值,只有在安全得到了保障之後,那麼才有可能進一步提升工作效率。這個時候就要求職工可以按照安全生產責任中的要求來履行自己的職責,減少出現勞動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