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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明的格式及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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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明的格式及辦理條件

居住證明似乎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無論是否具有本地戶口都要涉及到開具證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一下居住證明的格式以及居住證明怎麼開需要什麼材料的問題,希望可以對大家瞭解居住證明的有關知識有所幫助。

一、居住證明的格式

居住地證明(樣本)

茲證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長期在我處;

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證明人: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與被證明之間的關係:

被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二、居住證明辦理手續

申領《居住證明》的人員,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群居委會辦理申領手續。

申領《居住證明》的人員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相片(2張1寸彩色或黑白)、固定合法居住處所證明和婚育證明外,還應當根據情況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就業的,半年以上綜合保險證明、穩定就業證明或者投資、經商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人才引進的,按照市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於調整現行戶口政策意見的通知規定,提供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明、能力業績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社群居委會對申領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憑證,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交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採集其資訊;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領人,要求其補齊材料。

符合申領要求的,市公安局應當自社群居委會出具受理憑證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工作,並由受理地的社群居委會負責發放;不符合申領要求的,應當書面告知申領人。

三、居住證明與暫住證有何區分?

居住證明和暫住證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不同。暫住證採取傳統人工登記管理方法,而居住證明運用現代化資訊科技手段,體現了動態管理功能。

二是資訊含量不同。暫住證資訊含量較低、資訊更新滯後,使用的形式比較單一。而居住證明採用第二代身份證晶片管理的技術,在居住證明中依法採集居住證明持有人的基本資訊和就業、社保等個人資訊,提升了資訊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暫住證突出非戶籍人員與戶籍人員的區別,強調“暫妝、“外來”概念,與戶籍人員區別管理的痕跡比較明顯。居住證明弱化“戶籍”概念,突出體現戶籍人員和非戶籍人員共同居住深圳、同為深圳居民的特性。

四是服務功能不同。暫住證主要是作為政府對非戶籍人員實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證明在進行管理的同時,為非戶籍人員制定了更多的優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務。

居住證明的格式如上所述,相關的辦理流程也如上所述。在遇到需要開具居住證明的時候按照上述要求準備好材料,到指定的機關辦理即可。居住證明主要分為兩種,在辦理的過程中一定要仔細分清楚兩種的區別,辦理符合自己情況的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