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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居住證明用處是什麼?

居住證 閱讀(3.09W)

一、鄭州居住證明用處是什麼?

鄭州居住證明用處是什麼?

1、按照鄭州市規定,可以參加社會保險;暫住地教育部門按照規定,安排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就讀;居住地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專案的服務。

2、受居住地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持證人按照鄭州市規定,可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或職業技能鑑定。

3、按規定參加鄭州市相關榮譽稱號的評選,參加就業單位、居住地社群管理等活動,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和待遇,持證人按照規定,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

4、持有居住證1年以上的企業人員,可以按規定在鄭州市申請赴港澳商務簽證;持證人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等。

二、居住證的用途是什麼?

居住證有以下8點用處:

1. 可以繫結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餘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通過自助申報平臺,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專案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可繫結移動、網通、電訊號碼,並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8.企業或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利用居住證對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出入識別以及內部消費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

首先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者,顧名思義“暫時居住”也,這就在時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種種,顯然不合於統一市場的客觀要求。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於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同時“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

隨著各地外來人口越來越多,居住證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了,現在每個城市對於擁有居住證的人員都有很多的福利政策,所以居住證對我於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此時我們一定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居住證明辦理的程式等,保護自己的民事權益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