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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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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1)《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影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三、辦理地點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定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在涉及到相關行政事項的審批,如考駕照等,必須要提供當事人的居住證明,如果無法提供居住證明,則會影響部分行政事實的審批程式。當事人可以到公安機關來合法的辦理居住證,一種需要提交相關材料並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即可,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