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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怎樣辦理北京居住證明

居住證 閱讀(2.06W)

當事人怎樣辦理北京居住證

當事人怎樣辦理北京居住證明

1、來京人員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①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京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國小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北京居住證辦理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的在京住所證明:

①選擇自購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

②選擇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協議

③選擇寄宿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

④選擇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北京居住證辦理程式

1、申請人網上申請,依次完成填表、預覽確認操作,等待系統通知。

2、系統後臺資訊稽核,並進行系統排隊,排隊完成之後系統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到現場辦理。

3、視窗受理人員現場受理網上申請居住登記卡時,將核驗您填寫的身份資訊與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是否一致,核驗您填寫的現住地址與提供的在京住所證明材料是否一致,存在不符的情況時,現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您的申請。稽核通過後,請在《個人承諾書》上現場簽字。系統預設使用您的身份證照片制發《居住登記卡》,如果您需要現場拍照,請向工作人員明示。

4、製作併發放《居住登記卡》。

5、公安機關和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站將會入戶核實您填報的資訊,若發現提供的資訊存在虛假情況,有權登出您的《居住登記卡》。

居住證明需要自己結合具體的情況進行一定的分析,畢竟北京當地的政策在有關的居住證明上有著不小的差異,如果自己操作存在漏洞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保障出現不小的爭議,自己需要積極的進行了解,只要自己學會合理的處置就可以,但是需要自己的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