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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工資賠償加班工資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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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件工資賠償加班工資的標準是什麼?

計件工資賠償加班工資的標準是什麼?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1、週一到五每天超過定額的部份按1.5倍計算,即計件裡已含有加班費。

2、週六、日不計定額,按完成計件量的計件工資乘以2倍計算,即不超定額部份也是兩倍。

3、法定節假日也不設定額,按所以完成計件量的計件工資3倍計算。

二、加班工資的基數是怎麼確定的?

1、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門強調,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三、公司不給加班費將受到什麼處罰?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綜上所述,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幹活,就應當支付加班工資,對於計件工作,超過定額則算加班,根據其工資的1.5倍支付。如企業安排員工在週末或者法定假日干活,需要根據其計件工資的平均標準的2倍到3倍確定加班工資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