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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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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區別是什麼

隨著我國國家的保險制度的完善,人民的生活也受到相應的保障。其中在城鎮和鄉村中就有相應的養老保險進行保障人民的利益。那麼,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區別是什麼呢?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兩者之前的保障物件、實施強度以及相應的待遇等是不一樣的。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六個不同

1.保障物件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保障城鎮就業群體;而新農保保障的是農村居民群體,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的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群體。

2.實施強度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實施的,是僱主、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基數和比例來繳費的;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強調的是由政府加以引導,政府補貼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3.繳費標準不同。新農保政策中“有彈性”,這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沒有的。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有規定的繳費比例、規定的領取資格、規定的支付標準,總體來講是沒有太大的彈性的。而新農保裡有一條原則叫做“有彈性”,比如設計的繳費標準從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同時允許地方增設繳費標準,可以向上增設,也可以向下增設,這就是為了適應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收入水平差異相對較大的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

4.籌資結構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是用人單位,雖然個人也繳費,但用人單位繳的是主要部分。而新農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給了現在的老年人基礎養老金,同時對中青年的繳費也予以補助。最大的不同就是第三方籌資結構,不僅僅侷限於集體經濟,國家還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5.統籌機制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的繳費部份納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不記入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因此,如果參保人以靈活就業方式繳費的,其中60%的個人繳費要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只有40%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有進行統籌,不論是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還他人資助全部記入本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6.待遇計發不同。不論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都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但二者的計發辦法不盡相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辦法相同的,都是以個人達到60週歲(或退休年齡)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於139(139指個人賬戶計發係數)。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二者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是以絕對額來確定的,目前,國家規定的全國統一的最低標準是每人每月55元,地方可根據經濟發展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較為繁雜,其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計算參保人員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時,應當包括其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二、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並且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城鄉養老保險:

中國國務院總理某某2014年2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關於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彙報,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017年10月18日,某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1]

綜上所述,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養老保險區別包括以上六個方面的差異。對於基本養老保險來說,在長期進行城市生活工作的廣大群眾更加受用於該保險,城鄉養老保險的上繳物件則更適用於新農村的居民群體。當然兩者之間的具體數額是有不以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