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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申請工傷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賠償 閱讀(3.26W)
自己申請工傷需要什麼材料?

一、自己申請工傷需要什麼材料?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 1 )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 2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 3 )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 4 )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 5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 7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二、工傷認定申請規定是什麼?

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應在 24 小時內口頭或電話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局報告,並在 15日內提交書面報告。用人單位應在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 30日內提交《海東地區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辦理工傷認定應向海東地區勞動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事業單位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 2 )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的書面報告;

( 3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 4 )員工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 5 )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等);

( 6 )傷(亡)人員初次治療的診斷書、病歷原件及影印件;

( 7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發生了事故傷害向用人單位報告之後,用人單位不進行工傷勞動能力的申請的話,就是需要由勞動者個人進行一定的申請,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勞動者如果申請工傷認定成功,後續賠償等相關的問題,就是需要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來進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