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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十級殘怎麼賠?

工傷糾紛 閱讀(1.26W)

一、工傷賠償十級殘怎麼賠?

工傷賠償十級殘怎麼賠?

1、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十級工傷勞動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勞動者七個月的工資;

2、因為十級工傷而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勞動者的十級工傷導致日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

十級工傷按照當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乘以二十年賠付。十級傷殘是傷殘等級中的一種等級,十級傷殘意味著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二、沒繳納工傷保險怎麼賠償?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構成傷殘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公司賠償各項費用。

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三、工傷認定流程是什麼?

1、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4、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予以受理,並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工傷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通常情況下,工傷的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在單位工作的員工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出現事故後,需要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構成傷殘的,還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根據相關的鑑定情況,確定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