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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糾紛找勞動局有用嗎

工傷糾紛 閱讀(1.29W)
一般工傷糾紛找勞動局有用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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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糾紛找勞動局有用嗎

可以明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糾紛時是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訴訟仲裁的,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員工若是對公司工傷處理方案不滿,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複議,若是該單位仍然消極處理則員工可以申請仲裁,經過相關勞動部門的仲裁之後若是仍然不服,便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待法院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並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