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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要多久才能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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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要多久才能鑑定?

工傷是工作中難免發生的事故,很多人在工傷發生後會申請工傷鑑定,等待工傷鑑定結果,然後向企業提出工傷賠償。很多人不知道工傷鑑定在什麼時候做,如何申請。那麼,工傷鑑定要多久才能鑑定?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知識,為大家解答疑惑。

一、工傷後多久才能做工傷鑑定

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傷殘鑑定,一般而言,傷殘等級鑑定是在工傷醫療期滿時進行,但是如果醫療期尚未滿,但是工傷職工的病情屬於相對穩定階段,也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工傷對人體致殘的情況和結局千差萬別,由於傷殘性質、健康恢復狀況、單位和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對不同的個人、不同的傷殘確定的醫療期限不一樣,因此進行鑑定的最佳時間也不盡一樣,在此不可能具體地一一作出介紹,只能對各種致殘情況分門別類的作一個大致的介紹,在實務中,還需依照個人實際情況作出具體的判斷。

二、工傷傷殘鑑定怎麼申請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2)、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3)、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4、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5、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6、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7、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三、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應提交哪些資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2、填寫濮陽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檔案和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綜上所述,在當事人工傷醫療期滿,傷情相對穩定後才能做工傷鑑定。申請鑑定時間會根據當事人身體恢復程度不同,身體狀況而不能確定。申請鑑定時需要準備相關資料。工傷鑑定要多久才能鑑定?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詳細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