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導致的傷殘理應由得到相應的賠償,這是無可厚非的,但賠償是按照傷殘嚴重程度來來確定的,而傷殘情況也並非由醫院開出的檢查單據判斷,需要經申請後由專門的工傷鑑定程式,最終確定傷殘等級和賠償數額,但注意的是工傷鑑定在時間上並非無限期的。下面小編就來說說杭州工傷鑑定時間限制問題。
一、杭州工傷鑑定流程
【承辦機構】:杭州市勞動能力鑑定鑑定機構
【辦結時限】:60日內,必要時延長30日
二、工傷鑑定條件:
1、已經過工傷認定;
2、在停工留薪期內治癒、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因工傷造成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三、工傷鑑定資料:
1、杭州市職工因工緻殘程度鑑定表;
2、工傷認定書;
3、受傷害職工身份證或社保卡;
4、醫療診斷證明書;
5、原始病歷等相關材料。
四、工傷鑑定流程:
1、單位經辦人、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攜帶規定資料向鑑定機構提出工傷鑑定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稽核;
3、通知被鑑定人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4、根據體檢結果,醫學鑑定小組專家出具鑑定意見;
5、根據鑑定意見得出勞動能力鑑定結果。
五、時限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時效為一年。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六、補充說明:
1、受傷職工前來領取鑑定結論的須出示本人合法身份證件。
2、用人單位與受傷職工互相委託或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3、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浙江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4、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希望上述內容能為需要查詢工傷鑑定資料的人員有所幫助。小編在此提醒的是,受傷檢查過程中就要保留好檢查單據,在傷勢穩定後即可申請傷情鑑定,不要認為工傷事實存在就不及時進行工傷鑑定,一旦過了杭州工傷鑑定時間限制規定將可能無法申請,也就無法得到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