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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行工傷致殘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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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行工傷致殘鑑定

發生工傷事故往往會造成人員的傷亡,工傷職工想要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那就得先對傷害情況進行鑑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傷致殘鑑定。那麼受傷職工該怎樣進行工傷致殘鑑定呢?本站小編馬上來為大家解答。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復發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治療終結前提出。

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3、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4、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以上就是工傷致殘鑑定的相關流程,工傷鑑定是在工傷申報之後,工傷賠償之前的一個必經程式。如果不進行工傷鑑定,就不能知道職工的傷殘程度如何。那麼,也就不能確定該職工最後能獲得多少的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