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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工傷鑑定等級標準一共是多少級

工傷鑑定 閱讀(1.85W)

2021版工傷鑑定等級標準一共是多少級

2018最新版工傷鑑定等級標準一共是多少級?

一共分為十級;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傷級別鑑定標準

[1] 工傷級別鑑定標準就是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2006年,國家釋出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T16180-2006 ),這是新的工傷鑑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10級。

工傷償付標準不變,評殘的條文數,則由過去的470條增加到572條,工傷職工緻殘等級鑑定有了新依據。另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療依賴及護理依賴4個方面,將工傷、職業病致殘等級分解為5個門類,劃分為10個等級共572個條目,條目增加了102條。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對號入座的評殘條文;同一殘情傷殘級別也進行了調整,如剖腹探查、臟器修補等。

其中,符合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級傷殘標準的具體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鑑定我國是為了級別的,一般傷勢越嚴重評殘的級別就會越高,因為在申請評殘的時候一定要先把工傷認定做了,這樣才能申請工傷鑑定,鑑定一般要等病情穩定了之後才能夠做,不然做出來的鑑定也是不準確的,這是保障不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