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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工傷鑑定去哪鑑定?

工傷鑑定 閱讀(3.27W)

廈門市工傷鑑定去哪鑑定?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經過治療病情痊癒或穩定後,即可至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後,就可以攜帶其他相關資料申請工傷鑑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鑑定了,根據鑑定結果才能辦理後續的工傷賠償手續,那麼,廈門市工傷鑑定去哪鑑定呢?

一、廈門市工傷鑑定去哪鑑定

地址:廈門市湖裡區雲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A廳25-26號視窗 聯絡電話:7703361。

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辦理條件

1、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且領取《廈門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認定書》;

2、工傷治療終結,傷情穩定。

三、申辦材料

1、《廈門市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初次鑑定專用)原件一份;

2、 申請鑑定人的身份證(正反面)A4影印件1份;

3、《廈門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認定書》A4影印件1份;

4、治療工傷的出院小結、各種檢查報告單A4影印件1份(需加蓋醫院的影印專用章);

5、傷殘部位存在疤痕、畸形;肢體存在缺損、缺失;工傷部位為燒傷者;須提供傷殘部位醫療終結後的正面四寸彩照一張(其中手指末節部分缺損的,應提交正反面四寸彩照各1張)。

四、辦理流程

1、勞動者至廈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後,鑑定辦根據申報材料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齊全,一次性告知補正,如果材料齊全,繳納費用320元。

2、醫療鑑定專家組現場鑑定,提出醫療臨床檢查和勞動能力鑑定。

3、專家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兩份分別交職工和用人單位

4、申請鑑定的單位或個人到受理視窗領取鑑定結論書。

5、自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傷情發生變化的,可申請複查鑑定;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福建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五、辦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骨科類工傷15個工作日,收費標準:320元。

綜上所述,關於廈門市工傷鑑定去哪鑑定的問題,申請工傷鑑定的受理單位為廈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具體辦理部門為委員會辦公室,工傷職工向鑑定辦提交申辦材料後,對於材料不完整的鑑定辦告知職工予以補正,對於材料完整的受理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鑑定結論。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