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合同>借款合同>

股權質押借款合同糾紛

借款合同 閱讀(1.03W)
股權質押借款合同糾紛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借款合同股權質押合同糾紛的裁判規則具體都有哪些?

債務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權出質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擔擔保責任。
規則詳解:債務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權及相關資產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第三人雖向債權人出具擔保函對此予以確認,但該股權及相關資產擔保與第三人並無關係,不應因此認定第三人與債權人之間形成擔保關係,債權人依上述擔保函要求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的,不應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