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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借款合同 閱讀(1.2W)
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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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

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可以一份,也可以是兩份,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加上擔保事項,就可以一份了,但擔保方得簽章。
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其簽訂是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產生之債的履行和清償。擔保可以是一個單獨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設定擔保條款。擔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或權利進行抵押或質押擔保,也可以是第三方為債務人以各種方式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