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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銀行延遲還款還會影響徵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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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疫情銀行延遲還款還會影響徵信

因疫情銀行延遲還款還會影響徵信嗎

因疫情銀行延遲還款的就不會影響個人徵信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確因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沒有收入及受影響的相關人員,可以延緩歸還房貸。

針對四類人員可調整還款安排:

一是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或配偶;

二是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或配偶;

三是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四是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人員。

其中,對於前三類人員,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不視為違約,徵信記錄不報送逾期記錄;對於第四類人員,將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但對於調整還款安排前的逾期記錄,原則上是報送的。

另外,對於在工商銀行辦理的個人按揭、消費、經營性貸款,可根據客戶的申請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二、疫情期間,金融機構以疫情對企業經營造成影響為由,提前要求解除金融借款合同,停止或遲延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的,如何處理

受疫情影響,諸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幫助和支援企業渡過難關,維護社會就業穩定,是疫情防控在經濟領域延伸的應有之意。

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釋出《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於支援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明確要求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因疫情面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予以展期、續貸、減免預期利息等幫扶,妥善安排還款方案,直到“一級響應”解除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間,金融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未屆滿,沒有法定和約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機構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不予支援;金融機構提前收回貸款或遲延交付貸款的,借款人可以請求金融機構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疫情的發生是人為不可以預見的,在這種特殊情況之下,已經沒有任何工資收入的群體不是惡意不還貸款,是已經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了,所以說,銀行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適當的延遲還款期限也是合情合理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