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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廣告行為有哪些形式?

網路欺詐 閱讀(1.24W)

虛假廣告行為有哪些形式?

虛假廣告行為有哪些形式?

1.廣告主介紹的商品、服務本身即是虛假的。

(1)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效能、功效等的說明,不符合商品的實際質量、效能、功效等。

(2)擅自改變食品、藥品、農藥等特殊商品的《廣告審批表》批准宣傳的內容,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3)利用虛假廣告招生辦學、培訓技術。

(4)釋出虛假的“致富資訊、實用技術”廣告騙取錢財。

(5)無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郵購為名騙取購物款,非法牟利。

2.廣告主自我介紹的內容與實際不符。

(1)謊稱自己已取得生產許可證、商品註冊證;謊稱產品質量已達到規定標準、認證合格,並獲得專利等;謊稱產品獲獎、獲優質產品稱號等。

(2)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義為自己的企業或產品作廣告宣傳。

3.對產品、服務的部分承諾是虛假的,不能兌現的且帶有欺騙性的。

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 [2]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釋出虛假廣告”。這就是法律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從法律規定看,這種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分為:經營者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和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進行虛假宣傳。 廣告的含義有多種,中國1994年公佈的《廣告法》中所稱的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其它方法是指廣告以外的方法,其他方法有哪些,競爭法中未作明確規定。

《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釋出,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廣告的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除了傳統的電視媒體、新聞等,現在人們通過網路、手機甚至走路、吃飯等基本活動獲得廣告資訊的機會越來越多,但我們應當學會辨別虛假的廣告、對於誇大、欺騙的宣傳廣告要勇於舉報,並且及時阻止身邊的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