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服務>網路欺詐>

虛假廣告的處罰是怎樣的

網路欺詐 閱讀(3.25W)

隨著最嚴廣告法的出臺,不少人開始關心起對釋出虛假廣告的處罰情況來。這種情況下,首先要對廣告的虛假性進行認定,然後才能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法律責任。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吧。

虛假廣告的處罰是怎樣的

違反廣告法規定,釋出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絡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一)廣告主釋出虛假廣告的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釋出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檔案、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二)廣告經營者、釋出者明知虛假仍釋出的處罰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釋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三)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處罰:三年內不得代言

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現實中,需要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的話,包括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釋出者以及代言的明星。但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這三類主體都需要對虛假廣告承擔責任。具體的情況,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小編在此就不贅述了。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