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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期限怎麼計算?

票據糾紛 閱讀(1.33W)
票據期限怎麼計算?
律師解析:票據期限的計算,適用民法典關於期間的規定。按月計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對日計算;無對日的,月末日為到期日。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從規定時開始計算;規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天不算入,從下一天開始計算。法律依據:《票據法》第十七條
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
(一)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二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三個月。
票據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據當事人依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