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法規>

意外保險死亡賠償標準

金融保險法規 閱讀(1.37W)
意外保險死亡賠償標準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人身意外保險最新賠償標準


1、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

2、殘疾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疾時,保險人給付殘疾保險金。

3、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我們可以看出,意外傷害險包括外來意外傷害,突發意外傷害,非分意意外傷害,非疾病意外傷害等四方面。屬於這四種情況範圍內,真的發生了意外傷害的話,保險公司才會對自己進行賠償。不過生活當中,意外的天災人禍總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大家是否要購買意外傷害險,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