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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死亡賠償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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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死亡賠償金執行

在涉及到有人死亡的情況下的話,一般情況需要賠償相應的死亡賠償金,如果自己需要請求人民法執行這筆死亡賠償金的話,會不會接受自己的請求?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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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死亡賠償金如何執行,賠償金可以歸為遺產嗎

其三,死亡賠償金是一種特殊的財產,填補的是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喪失,是對受害人家庭損失的彌補,對死者家庭利益的賠償,不應屬於死者的遺產範圍。死亡賠償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近親屬。
其四,從死亡賠償金產生的法理分析,受害人如沒有死亡,便沒有死亡賠償金的發生;受害人一旦死亡,則其民事主體資格消亡。在受害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出現時,便在加害人與受害人親屬之間形成民事法律關係。既然死者不再是權利主體就無需進行救濟,近親屬依其與受害人之間的親屬關係,直接享有相關損害賠償請求權。受害人已經死亡,如果將死亡賠償金作為遺產,就可能認為死者本人還取得了財產。向不存在的民事主體賠償,既不符合邏輯,在法學理論上也存在障礙。
其五,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請示》作出了(2004)民一他字第26號《關於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覆函》,內容為:“空難死亡賠償金是基於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空難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親屬,而非死者。故空難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遺產。”從該規定可以看出,死亡賠償金是專屬於死者近親屬的財產。該覆函雖繫個案答覆,但也充分體現出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遺產的價值所向,對審判實踐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以上是保險死亡賠償金如何執行,賠償金可以歸為遺產嗎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