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金融保險案例>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多久開庭?

金融保險案例 閱讀(2.54W)

一、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多久開庭?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多久開庭?

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開庭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開庭有什麼流程

(一)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後,應當告知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二) 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要求且已經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記錄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訴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理。偵查、起訴階段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並已經給付,被害人又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狀,或者接受口頭起訴後,應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駁回起訴。

(四) 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後,應當在5日內向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送達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副本並根據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確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辯狀的時間。

(五) 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件前,應當向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送達傳票,通知其按期出庭。這裡的被告,是指未被羈押的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實行民事拘傳。

(六)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在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七) 由公民個人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審理進行調解,調解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審判人員應當及時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八) 調解無法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訴訟一併開庭審理。開庭審理時,一般應當分階段進行,先審理刑事部分,然後審理附帶民事部分,附帶民事部分的審理程式參照民事審判程式進行。

(九) 人民法院認定公訴案件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對已經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經調解無法達成協議的,應當一併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十) 人民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收取訴訟費用。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開庭的時間一般是一個月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開庭的流程包括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在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訴訟一併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