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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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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財產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的1%計算繳納印花稅,但對各種人壽保險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沒有具體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財產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的1%計算繳納印花稅,但對各種人壽保險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沒有具體說明。

人壽保險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立合同人應對簽訂的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的千分之一貼花。目前稅法中沒有規定對各種人壽保險合同徵收印花稅,因此訂立人壽保險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

這四份合同是一家企業和同一個施工單位就一筆業務簽訂的,並且總合同的內容與其他三份合同的內容一致,實質上相當於一份合同,因此,只需對總合同計算貼花即可。

不過,必須注意把這種情況和另一種情況區分開來,即如果該企業把建築工程承包給施工單位,雙方簽有一份建築承包合同,該施工單位又將工轉包給其他三家建築企業,並分別簽訂三份合同,那麼對總合同和三份分包合同都要計稅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