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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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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區別是什麼?

保險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區別是什麼

第一點:受益金分配意向不同

指定受益人可以說是非常的“任性”,“想給誰就給誰”。而法定受益人,則是“該給誰就給誰”。

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就意味著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來分保險金的人就特別多。

第二點:受益權與債權關係不同

指定受益人是可以避債的,也就是說,就算投保人生前欠債,但只要受益人是指定的,這筆保險金就完全歸於受益人,無需用於還債。

保險金如果寫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這筆保險金將會被視為遺產來繼承,這就意味著如果受益人願意接受這筆遺產,他同時也需要承擔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

換句話說,理賠款要優先償付債務之後,剩餘的部分才能被法定受益人領取。

二、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1、 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三、保險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保險合同是雙方或者多方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保險合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即不能由當事人與自己簽訂合同。一般保險合同是由一個投保人與一個保險人訂立的。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多數。保險合同還必須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第三者對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能進行非法干預。

2、保險合同是當事人藉以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的協議。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目的是在於取得對意外損失的經濟補償,或特殊需要時的經濟補救,保險人之所以承保危險的目的是通過危險分擔取得經營利潤和社會效益。

3、保險合同是當事人的合法行為。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其合同內容及程式均必須合法,才能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合同成立生效後,雙方必須依約定履行,否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其實,購買商業保險的時,如果沒有規法律受益人,一般情況下,受益金就是歸法定受益人所有,如果受益金歸法定受益人,那麼在投保人去世以後收益金就不是遺產,因為是支付給法定受益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