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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過期了怎麼辦

保險理賠 閱讀(2.1W)

交強險是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設立的保障性保險,旨在確保第三人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損害時,能夠從保險人處獲得救濟。那未購買交強險有何後果?一般購買的保險都有保險期限,交強險也是如此,那交強險過期了怎麼辦?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交強險過期了怎麼辦

一、未購買交強險有何後果

(一)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按規定繳納交強險的,該機動車輛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並處以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只有在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按規定補辦交強險後,車輛才予以退還。並且不投保交強險會導致車輛不予年檢,不得上路行駛,一旦發現,要進行扣分、沒收駕照、罰款等處罰。

1、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並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後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二)有關法律規定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交強險過期後如何處理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險種,是為了保護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於其保險金額太低,所以很多人補投第三者責任險。但在第三者責任險合同中,保險公司都會約定,不承擔交強險範圍內的賠償責任。因此,如果交強險到期沒續費,發生事故車主還會面臨鉅額賠償。交強險到期,車主在一段時間後續保不會有處罰。但是,若在未續保的這段時間內行駛被交管部門查出交強險已過期,當場扣留機動車,並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補齊手續後退還其車輛。若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過期了,趕快續保險,只要脫保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照樣可以享受優惠。

雖然交強險是國家強制機動車車主購買的一種保險,但實踐中也有機動車車主違反規定在交強險到期後不續保,從而導致交強險過期。按照規定,此時車主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而要是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保險公司也是不會作出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