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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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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經營管理協議

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 省的 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  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  元;

(2)若月營業額達  元(包括  元),按月營業額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 元,按超 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以上,則超 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  個月的 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鍾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  %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