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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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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新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各發起人共同委託_________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使公司不斷髮展使全體股東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繁榮社會經濟。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 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人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_________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