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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協議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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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協議是什麼意思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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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撤資是什麼意思

合夥人撤資:即合夥人撤銷投資;撤出資金。又可稱作“移轉型民營化“。是公共服務民營化的一種型別,它意味合夥人放棄某一企業,某一職能或某一資產。像委託授權一樣,撤資需要合夥人採取直接的、明確的行動。與委託授權不同的是,撤資總體上說是一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