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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務合夥協議

合夥合同 閱讀(3.35W)
家政服務合夥協議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避免家政服務糾紛

1、看家政服務公司是否具有從業資質,不要選擇在小區貼條或遊動的個人服務的“野家政”;

2、認真簽訂家政服務協議,以書面形式進行預訂,明確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價格、專案、標準;

3、家政五福有時候是高空作業,缺少相應的防護措施,消費者在簽訂協議時還要問清家政服務公司是否為其服務人員購買人身保險,以免出現意外事故後不好解決;

4、不要不簽訂家政服務協議就預交定金、押金,不要選擇預支服務專案;否則一旦家政公司倒閉或改頭換面,消費者就難以維權;

5、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首先與提供服務的家政服務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消協投訴或向相關行政部門申訴,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家政服務人員的缺口越來越大,但隨之而來的是家政服務人員服務水平的參差不齊,因此,僱主在選擇家政機構時應選擇正規的機構,並與家政機構簽訂書面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避免後續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