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經營合同>合夥合同>

合夥沒有簽訂協議有效嗎

合夥合同 閱讀(2.73W)
合夥沒有簽訂協議有效嗎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簽訂協議


債權人與受讓人協商一致後,應當形成債權轉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