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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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改名字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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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會伴隨一個人的一生,貫穿整個生活及人生,也是給別人的第一印象,因此名字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在給子女取名時也是非常慎重的,如果想要修改的話,修改流程也是比較複雜。當然,公民更改自己的姓名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公民有權更改自己或者子女的姓名。那麼,關於戶口本改名字怎麼改這個問題,讓小編為您進行講解。
一、戶口本改名字國家政策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戶口本改名字的程式流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式特別提醒,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元。
注:最好改名時間是滿16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上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影響比較大,比較麻煩。
三、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 視窗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綜上所訴,公民可以更改自己或者子女的姓名,更改時間最好在16週歲之前,這樣的話更改流程比較簡單,如果在16週歲之後特別是成年之後修改名字就變得非常困難,而且比較麻煩,需要許多的證明材料,首先的是申請理由必須充足。在準備好了以上提供的所需材料後,就可到當地戶籍管理科進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