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戶口>

戶口所在地遷移規定是什麼?

戶口 閱讀(2.65W)

一、戶口所在地遷移規定是什麼?

戶口所在地遷移規定是什麼?

1、符合市區內戶口遷移條件的人員,持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手續。

2、戶口簿上戶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戶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戶口簿新戶主並註明新戶主與戶內人員的關係,辦理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將在原戶口簿的戶主或戶主關係欄上做相應變更。

3、在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戶主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與戶主非直系親屬的其他成員應同時遷出;全戶遷出時,必須將原戶口簿交回辦理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本市內戶口遷移申報材料:

1、遷移戶口申請和接收單位證明;

2、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

3、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影印件)和房產證原件(留存影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2、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影印件)。

3、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髮票或有關憑證。

二、市內遷入規定是什麼?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影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影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稽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說是符合當地戶口落戶的政策的話,那麼可以通過具體的方式來完成落戶手續的單位,比如說通過人才引進,那麼就需要提供自己是高階人才的相關證明,比如說學歷證書等等,如果是投靠的話,還需要一個投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