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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登出了還能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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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登出了還能用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人去世後,登出了戶口本,身份證還能用麼

戶口登出了身份證還能用嗎
1,原則上,戶口被登出了,身份證也就喪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
2,我國戶口登出有以下幾種型別:死亡登出、出國定居登出、入伍登出、錯誤戶口登出如重戶口需要登出其中一個等情況,不知道你是什麼情況的登出。
3,不管什麼原因戶口被登出,按規定身份證均應由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將身份證收回。
4,不知道什麼原因沒有收回你的身份證戶口被登出後,原身份證均已失去法律效力,人都沒有了,怎麼會還有身份證呢。
5,用證問題: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單位,在核對你的身份證時會發現無此戶口,但未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單位可能無法分辨你的證件是否無效。
6,實名制買票的問題,你應該拿你現在的合法證件購買。什麼樣的條件下可以登出戶口第一條參軍入伍:憑《居民戶口簿》、《公民應徵入伍通知書》辦理。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含考入軍事院校學生,在入伍前憑入伍通知書或縣市、區人武部提供的《參軍人員花名冊》辦理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口,不發《遷移證》。個別沒申報登出的,派出所經調查核實確已參軍的,必須登出其常住戶口。按公治2006246號的精神,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入伍辦理登出戶口手續時,公安機關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證。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入伍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預徵物件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入學時已將戶口由原籍遷至就讀高校的預徵物件,要將戶口遷回原籍,被部隊應徵後應在原籍登出戶口。第二條公民出國或前往香港、澳門、臺灣定居的,憑出入境部門開具的《登出戶口的通知書》辦理,已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應予以收繳。全戶遷出的,應收繳其戶口簿。臨時出國、出境和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的,只辦理出國出境手續,不登出戶口。戶籍內勤民警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應收集相關資料存檔。第三條死亡: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鑑定書》辦理,收繳《居民身份證》,按閩公綜2008654號辦理。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辦理程式申請→視窗受理→現場審查→辦理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收費標準: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