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戶口>

戶口本登出身份證還能用嗎

戶口 閱讀(1.56W)
戶口本登出身份證還能用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戶口被登出身份證還能用嗎?

  戶口被登出,身份證是否還能用,區別對待。如果在有效期,就能用;否則,不能用。rnrn  《居民身份證法》rn  第十三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rn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rn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rn  (一)常住戶口登記專案變更;rn  (二)兵役登記;rn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rn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rn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rn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