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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按投靠上海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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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按投靠上海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按投靠上海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按投靠上海遷戶口需要的手續為: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

1、凡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2、凡申請夫妻投靠入戶的,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稽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影印件)。

3、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準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準遷證》 (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配偶的戶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二、分居投靠所需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審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請人及其配偶、攜帶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影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配偶、攜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影印件1份,驗原件);

4、申請人及其配偶結婚證的其中一本(影印件1份,驗原件);

5、攜帶子女的原始性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6、擬遷入地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隨遷入戶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7、屬非農業或已不區分戶口性質的居民戶口申請人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等基層政府機構名義或其下屬主管業務科辦名義當年出具的無業證明(原件1份)。

所以說,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