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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遷入北京戶口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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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遷入北京戶口的條件有哪些?

外地遷入北京戶口的條件有哪些?

1、持有本市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週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週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週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

4、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5、無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

二、積分落戶辦理的材料有哪些?

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人員,應在落戶辦理階段向區指定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系統列印的《積分落戶申請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3、需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及戶籍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

4、檔案稽核按相關規定辦理,有檔案人員提交進京後存檔機構開具的同意接收函,無檔案人員應出具無檔案誠信宣告。上述材料經區指定部門稽核無誤後報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經審查發現問題的,取消已取得的積分落戶資格。

綜合上面所說的,外地的戶口要到北京落戶,那麼就需要符合當地的條件,除了本人要有居住證之外,同時也要求本人有穩定的工作,以及還有繳納社保的證明,這樣才能入戶成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