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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畢業生戶口掛靠人才市場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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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畢業生戶口掛靠人才市場可以嗎?

北京畢業生戶口掛靠人才市場可以嗎?

北京畢業生戶口掛靠人才市場是可以的。如果想要個人將戶口遷出也是可以的,需要先找接收的基層辦出所(有的地方可能要到市公安局,可向派出所詢問),開具同意接受的證明,憑藉證明到人才市場辦理轉遷手續,然後到想落戶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異地的可能比較麻煩一點。在託管期內的戶口,人才中心有義務隨時辦理轉遷手續。

二、戶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遷戶口程式辦理

1、稽核公民申報遷出登記的有關材料和手續,問明遷往地址、遷出原因和遷出人數。對《准予遷入證明》和其他憑證材料齊全、有效,手續完備,符合遷出登記規定的,當場辦理,申請請需要填寫遷戶口申請書;對於憑證材料不全或手續不完備的,開具《補充材料書》,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憑證材料或手續,保證憑證材料或手續補齊後,次辦妥。對不符合遷出登記的,不予辦理,並向申請人解釋清楚。

2、遷戶口程式中規定有:在遷出者《常表》和“人口資訊管理系統”中的“何時何因遷往何地”欄中註明遷往地的詳細地址和時間。對全戶遷移的要收繳《居民戶口簿》,並予以銷燬。

3、簽發《戶口遷移證》,交申報人核對。

4、填寫《遷出登記表》。

5、收存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及其他有關憑證材料,存檔備查。

6、將登出後的《常表》按規定另冊儲存備查。公民領取《戶口遷移證》後,因故不遷或遷出後未落戶又返回原居住地的,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問明情況後,對理由正當的,憑原《戶口遷移證》恢復常住戶口,收回《遷移證》附載原存根上,並在備註欄內註明作廢的原因,登出遷出登記。公民因故延期而使遷移證超過有效期的,遷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況後,可補發新的遷移證,原證收回並附在原存根上作廢。公民丟失遷移證的,遷出地派出所問明情況,要求公民寫出書面申請、掛失後,可在證件有效期內補發新的遷移證,並在補發的遷移證的備註欄內註明補發的原因,然後,將公民的書面申請收回存檔備查。

通常來說,戶口可以掛靠在讀書的學校以及人才市場。如果在學校已經畢業,暫時沒有接受戶口的單位就可以先將戶口寄存在人才市場。但是寄存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雖然放在人才市場是比較安全的,但是戶口的取用上就不如放在個人手裡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