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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簿內頁丟失了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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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口簿內頁丟失了應該怎麼處理?

戶口簿內頁丟失了應該怎麼處理?

1、戶口本上的戶主本人或者由戶主授權的委託人(必須是成年人且在此戶口本上)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掛失,再提出補辦的申請;

2、派出所必須核實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尤其是對戶主授權的委託人提供的證明最好是能夠走訪調查,證明屬實;

3、其他的資料,需要提供戶主或者委託的的身份證,還有影印件,具體多少份,派出所會有詳細的規定說明。

二、戶口本的作用是什麼?

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2、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三、身份證可以在異地補辦嗎?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稽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稽核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在我們國家對於大多數的普通公民來說,必須要嚴格的保管好自己的戶口本,在辦理相關的重要事項的時候,都是需要提供戶口本的,如果戶口本內部有一些毀損或者是丟失,需要及時到派出所來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