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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超過多少天不享受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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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規的用人單位中,員工與用人單位應當簽註勞動合同,並且員工在入職期間應當接受用人單位的入職培訓。其中培訓內容就包括休假的注意事項。那麼,您知道休病假超過多少天不享受年假嗎?按照相關規定,工齡滿一年的累積病假2個月的就不享受年假的待遇。

休病假超過多少天不享受年假

一、長期請病假後還有年假嗎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如果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定時間的,是不能休年假的。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請病假有工資嗎

勞動部《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準如下:

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為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60%。此項救濟費付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或死亡時止。

勞動者連續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勞動者連續病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三、年假怎麼休

實踐中大致存在以下幾種操作方式:

1.由員工申請。這種方式雖然人性化,但是企業方比較被動。當發生員工休不完、沒申請的情形時,責任還是在企業身上,風險仍由企業方來承擔。

2.由企業安排。這種方式較為生硬,但是無法律風險。實踐中由企業在淡季安排集體休假,也有安排在節假日前後的,還有將帶薪休假日分攤到每個季度甚至每個月要求員工休假的。

3.兩者結合。建議採取這種方式,即由現有員工申請或者由員工在每年年初作為休假計劃,然後公司再根據員工的計劃進行安排。等到下半年度,員工仍然沒有休完年假的,再由公司提醒或者直接進行統籌安排。這種方式即兼顧了員工的心理,較為人性化,又能防止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少數企業的年休假天數遠超法定帶薪年休假。有人覺得這是好事,是企業福利好、人性化的體現,怎麼會存在風險呢?因為法定帶薪年休假全由法定,企業的假期是可以通過制度來自主確定的,如享受條件、休假方式以及沒有使用完假期的處理等。如果將兩者混為一談的話,將增加企業本身的風險。根據規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於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執行”。也就是說,企業如不區分開來,高於法定的假期也將按照法定帶薪年休假執行。所以,我們建議企業能將法定帶薪年休假與企業自身的假期做一定的區分,不僅是假期的定義,同時也包括休假的方式等。

綜上所述,關於休病假超過多少天不享受年假的問題是值得每個工作人員重視的。其中就病假來說不同工齡有不同的病假時間長短,若休病假時間過長的也會面臨著沒有休年假的資格。所以廣大就業者在休病假時應當注意病假的時間是否超過不能休年假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