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幾號清明節
根據國務院出具的國家節假日規定,清明節法定放假時間一般為清明節當天。清明節是二十四節氣中的其中一個節氣,每年的日期都不同,所以具體的放假時間需要以當年國務院出具的放假通知為準。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2. 春節:每年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調休,一般情況下放假7天,允許週末調休。
3. 清明節:按照每年清明節氣時間確定,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4. 勞動節:每年5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5.端午節:每年農曆五月初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6、中秋節: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7、國慶節:每年10月1日,一般情況下 放假3天,與週末調休4天。
清明節是我國的法律規定的節假日,每一年的放假的時間安排是不一樣的,一般情況下是放3天假的,如果是遇到和週末重疊是情況,可以進行調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