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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流產假期規定

產假 閱讀(3.1W)
新疆 流產假期規定

大多數的公司還是會按照國家的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內給員工放假,同時也會保障員工在放假期間的合法權益,支付其相應的工資報酬。而通常公司在通知員工放假安排的時候,往往會結合自身的情況,例如會安排部分員工進行值班,這其實都是可以理解的。而對於公司出具的放假通知,很顯然不同的公司通知的內容就不太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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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產假期規定2018

勞動部下發了一份《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女職工產假、產假期間待遇以及適用範圍等問題更為詳細的解釋:  
  一、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
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