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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天病假需要證明嗎 | 是合理的嗎?

病假 閱讀(3.12W)

一、請一天病假需要證明嗎,是合理的嗎?

請一天病假需要證明嗎,是合理的嗎?

請一天病假需要證明,這種做法是合理的。請病假公司也要按照病假工資給員工支付,承擔你的費用,所以休一天病假,公司要病假證明也是合理的。法律上雖然沒明確規定,一天病假是不是要病休證明。可是你既然是病休,就應該有醫院的證明,是合乎規定的,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第2條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第3條規定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第6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員工在請病假期間,公司一樣是需要按照最低不低於80%的工資進行支付,因此,病假提供診斷書或者是相關的證明是合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員工因特殊原因不得不請長期的病假,超過20天的,公司有權也有必要對員工進行工作能力鑑定,以判斷員工是否可以繼續在原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