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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病假工資如何發放

病假 閱讀(1.35W)

有不少人誤認為自己在生病期間沒有為所在單位提供勞動,所以病假期間是沒有工資的。然而事實並不是如此,員工在病假期間不僅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還有相應的病假工資。本站將在本文中介紹員工的病假工資該如何支付。

員工的病假工資如何發放



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

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

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 80%;

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

已滿8年及8 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病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準: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為計算基準,所有計件工人則以其過去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準。但工人所有之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如果低於此標準的,以最低工資的8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係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病假工資是國家賦予勞動者的福利,是勞動者應得的。相信通過以上的介紹,大家對之前關於病假工資的誤區也有了新的認識。如果大家對病假期間其他方面的待遇有興趣或是疑問,歡迎大家向本站的線上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