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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子女撫養權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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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同居關係子女撫養權起訴狀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撫養權起訴狀怎麼寫

撫養權起訴狀的寫法:
1、原告、被告姓名、身份證等基本資訊;
2、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範圍;
3、判令兒子(女兒)由原告撫養;
4、事實與理由;
5、落款,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援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具體的內容根據具體案情定。在起訴書中列明相關的違約事實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和資料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拒絕履行】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七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