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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性收養子女條件

收養贍養律師解答 閱讀(5.99K)

未婚女性收養子女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沒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能力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子女;
3、沒有患在我國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沒有不利於被收養子女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的記錄;
5、年滿三十週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未婚女性收養子女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