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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2.24W)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另外,還需要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